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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供销社率先完成盐业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9-09-25  10:05:3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自盐业体制改革启动以来,衡水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字[2016]73号)文件要求,积极作为,坚持将盐业体制改革融入全市改革工作大局。市委主要领导两次对盐业改革做出重要批示,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对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调研指导,协调推进改革进程,主管副市长也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到市供销社调研,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度协调,谋划改革思路,破解改革难题。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在市编办、市人事劳动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鼎力支持下,迅速推进了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截止到9月11日,市级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在改革的具体实施中分三个阶段:

一、推进企业改革,创新经营机制。

为保障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食盐安全和供应稳定,市供销社积极向省、市领导、部门汇报请示,争取各方面支持,并多次与桃城区供销社沟通,经耐心细致的工作,于2017年7月重新组建了省、市和桃城区三家盐业公司入股的衡水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为发挥市盐业公司供应主渠道作用奠定了基础。

二、整合盐业监管机构,推进监管体制改革。

在省、市政府大力支持下,2017年5月,将市供销社盐管办、市盐政处、市盐政稽查大队,统一整合为市供销社盐管办,并将涉盐所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全部移交于市供销社盐管办。经多次与市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拟成立衡水市盐务管理处。2017年9月15日,市编委办出台了《衡水市市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呈报市政府。经省盐业改革协调小组批复后,市政府于10月印发《衡水市市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专门做出批示加快推进落实。按照文件要求,全市按时实现了盐业政企分离。

三、争取财政资金,转换人员身份。

今年以来,为保盐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和人员稳定,市供销社向市财政局申请财政预算,得到了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为推动盐政工作的进程,参照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做法和兄弟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经验,4月9日,市编委办出台《中共衡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衡水市盐务管理处的通知》,市供销社、市编办、市人社局紧密协作沟通,市供销社同时出台了《市供销社盐业专营有限公司行政执法人员身份转换考试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执法人员进行第三方培训,并在考试合格后公示。6月,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市供销社盐业专营有限公司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从而实现了人员身份转换。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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