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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供销社盐管办开展春季食盐专营管理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8-07-30  12:58:42 来源:执法公示专栏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盐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市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按照省盐务局《通知》要求做了工作部署,同时给各县市区下发了市级《关于开展春季食盐专营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检查中弄清进入本辖区的外来盐品种、规格,摸清底数和运营方式及办公场所,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联系,对行动中发现或查获的较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市供销社于2018329日??410日,协同省盐政检查总队、组织部分县市区盐政稽查人员,联合对我市食盐批发企业及外来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对进销台账、物流配送合同、相关票据、食盐品种以及销售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进行逐项检查。发现个别单位记录不规范、项目记录不全等情况,当时检查人员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这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名,执法车辆3部,检查食盐批发企业14家,零售网点9家。另外,有部分县市区没有执法证件,在盐改时期身份置换不到位,没有收入来源,还需要依靠原经营公司发工资,有的县执法权拿到了县社,没有执法人员,造成了市场动态情况摸不清,无法管理。例如:冀州区执法拿到供销社,盐政所没有执法人员。阜城、饶阳、安平、故城办不了执法证,造成市场混乱,现正在协调。通过这次检查对食盐批发企业及外来企业经营单位进行了规范,指出了不足,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等措施。从而,规范了食盐供应秩序,保证了食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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